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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商物流发展对农产品流通效率的影响——兼论交通可达性的调节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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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作者:人气:-发表时间:2024-06-20 08:34:00

 

引言与文献概述

农产品流通效率的高低是体现农产品流通高质量的重要表征。在传统的农产品流通模式中,中间环节繁多、基础设施落后、流通成本较高等问题,导致农产品流通效率相对低下。因此,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意义重大。数字乡村作为推动农村现代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手段,正在逐步改变着农村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在这一背景下,农村电商物流作为连接农产品与市场、农户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不仅为农民开辟了新的销售流通渠道,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便捷、多样的购物选择,其重要性日益凸显。基于此,深入探讨农村电商物流对农产品流通效率的影响效应,对于促进我国乡村经济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农村电商物流是指利用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实现农村地区商品的在线销售和线下配送的一种新型物流模式,具有时空跨越性、信息共享性、服务创新性等特点(赵广华,2018)。随着自营物流、第三方物流、众包物流等代表的农村电商物流的兴起,农村逐步构建了一个相对高效、便捷的物流体系,可以实现农产品的快速流通和价值最大化。研究发现,农村电商物流通过互联网平台整合农村地区的物流资源,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物流成本,打破了传统农产品流通模式的时空限制,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农产品的整体品质和市场竞争力。当前,诸多学者分析了农村电商物流的现状以及面临的诸多问题,并提出了构建跨境电商物流平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物流配送网络若干发展路径(Feng,2020)。另外,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也有学者探讨了农村电商物流的创新模式,提出了构建以农村电商物流中心为核心的物流配送体系,通过大数据挖掘和分析,着力推动农村电商与物流的协同发展,以此提升农村电商的竞争力(Liu,2020)。

农产品流通效率指的是在农产品从生产者转移到消费者的全过程中,包括农产品收购、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一系列环节,流通产出与流通投入(或成本)之间的比值。研究表明,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可减少流通损耗、降低流通成本,还可加快农产品的流通速度,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近年来,国内外学者针对农产品流通效率进行了广泛而深入地研究,涉及农产品流通模式、流通渠道、信息化建设以及政策环境等多个方面。譬如,Wang和Li(2021)研究指出,农村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的改善能够显著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杨肖丽等(2023)研究指出,数字经济是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的重要影响因素。夏谦(2023)研究发现,新媒体平台的支付方式能够有效促进商品交易,降低流通成本,从而促进农产品流通。

文献梳理发现,学者们从农村电商物流的概念特征、优化路径以及经济后果等多个方面对农村电商物流进行了广泛深入研究,并从基础设施、数字技术等多个维度分析了农产品流通效率的影响因素。对此,本文在借鉴相关文献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基于数字乡村建设背景,探讨农村电商物流对农产品流通效率的影响以及交通可达性在其中的调节作用,以期对促进乡村经济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农村电商物流对农产品流通效率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首先,在流通速度上,电商物流通过构建高效、便捷的物流配送体系,推动了农产品供应链的整合和优化,缩短了流通时间,降低了损耗率(赵广华,2018),这使得农产品能够更加快速、准确地从生产地流通到消费地,提高了农产品流通效率。其次,在流通成本上,农村电商物流通过规模化、集约化的运作方式,整合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资源(Feng,2020),形成了紧密的供应链合作关系,这有助于实现农产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直接对接,减轻农产品的流通负担,从而降低单位产品的物流成本并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此外,在信息化水平上,农村电商物流的发展带动了农产品流通的信息化进程,通过构建农产品信息平台、实现供需信息的实时对接等措施,能够实时更新农产品价格、供求信息等,帮助生产者和消费者做出更合理的决策,这显著提高了农产品流通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其结果是流通时间缩短、损耗率降低以及销售规模扩大等,农产品流通效率显著得到提升。本文提出假设:

H1:农村电商物流对农产品流通效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交通可达性是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的基础。物流的本质是物体的空间移动,而这个移动过程的效率和成本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交通的便捷性和可达性(孙卿,2023)。倘若交通基础设施不完善,交通工具和运输方式落后,那么即使电商物流有再先进的管理系统和技术支持,也难以实现高效的农产品流通。聚焦到电商物流与农产品流通效率的关系上:其一,交通可达性有助于农村电商物流拓展市场。当交通条件改善时,原本由于交通限制而无法触及的潜在市场变得可触达,电商物流的服务范围和市场容量也随之扩大。这不仅可以增加农产品的销售量,也可以通过规模效应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升流通效率。其二,交通可达性有助于供应链的整合与优化。在交通条件较好的情况下,农村电商物流可以更容易地整合上游的农产品生产资源和下游的销售渠道,形成更加紧密和高效的供应链网络。这种整合和优化可进一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供应链的响应速度和灵活性,从而进一步提升农产品的流通效率。本文提出假设:

H2:交通可达性在农村电商物流促进农产品流通效率中发挥了正向调节作用。

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本文主要选取我国30个省份(由于数据统计原因,不含港澳台和西藏地区)作为样本,样本时间跨度为2009-2021年。相关数据主要来自《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中国第三产业统计年鉴》及各省市统计年鉴。考虑到初期数据的影响,本文所涉及的经济类数据按照价格指数转换为2009不变价格。另外,相关缺失数据采用插值法补齐处理。

(二)变量测度

解释变量:农村电商物流发展水平(Rrec)。本文参考鲍婕(2023)对农村电商以及农村电商物流的评价,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及数据可得性,从农村消费水平、财政支持力度、信息化程度三个维度构建省域层面的农产品电商物流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然后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对指标体系进行拟合,所得终值表征农村电商物流发展水平。具体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被解释变量:农产品流通效率(APCE)。效率是将投产进行有机整合。农产品流通效率是一个涉及多个环节和因素的复杂概念,对于该指标的评价不能简单地依赖单一指标,而需要从多个角度和侧面进行综合评价。本文参考雷萍(2023)的思路,构建包括流通速率、流通规模和流通经济三个二级指标以及八个三级指标的指标体系,然后熵值法进行分析测度,所得终值即为农产品流通效率,该指标越大表明农产品流通效率越高。具体指标体系如表2所示。

调节变量:交通可达性(Trac)。本文选取最为常用的“最短旅行时间距离”作为交通可达性的测度指标。参考史梦昱等(2023)的研究思路,首先,建立交通网络地理信息数据库,并将各个城市抽象为道路网络的节点;其次,基于ArcGIS地理信息系统,利用网络分析方法构建时间距离矩阵,并求得各个节点的最短旅行时间;最后,测算各个城市到4个一线城市的最短距离,得到交通可达性。求取的最短距离越大,则交通可达性越低。

  

表1 农村电商物流发展水平指标体系  下载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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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农产品流通效率测度指标体系  下载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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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变量。参考以往研究思路,本文选取以下控制变量:经济发展水平(Gdp)、对外开放水平(Open)、人力资源强度(Human)、农村消费水平(Consume)。

(三)模型设计

为检验假设H1,本文构建以下基准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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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1)中,it分别表示城市和年份。被解释变量APCE表示省域农产品流通效率,Rrec表示研究省域农村电商发展水平,X表示一系列相关控制变量,ηiδt分别表示区域固定效应和时间固定效应,εit表示随机扰动项。

为检验假设H2,本文在模型(1)的基础上构建模型(2),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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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2)中,调节变量Trac为交通可达性,其他变量与模型(1)一致。

实证分析

(一)基准回归分析

为确定研究模型,本文首先进行了固定效应模型和混合回归检验,以及固定效应和随机效应的Hausman检验。结果显示,混合回归检验的F值及豪斯曼检验的χ2均达到了1%的显著性水平,可见固定效应模型更为适合本文研究,具体回归结果见表3。由列(1)(2)可知,不含控制变量或不含固定效应时,农村电商物流发展水平Rrec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由列(4)可知,在加入控制变量以及固定效应后,Rrec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且达到了1%的显著性水平,说明农村电商物流发展对农产品流通效率具有正向促进作用。

原因在于:一是农村电商物流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了信息的快速传递和资源的有效配置,减少了不必要的中间环节,这有助于助力农村电商升级发展进而降低流通成本(杨汝洁和邹春芳,2023);二是借助先进的物流技术和设备,农村电商物流实现了农产品的快速分拣、打包和配送,缩短了流通时间,确保农产品能够及时、准确地送达消费者手中;三是受益于先进的数字技术,农村电商物流能够实时跟踪农产品的流向和流量,有效解决农产品“买难卖难”的问题,从而帮助生产者和消费者做出更合理的决策,这些会显著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假设H1得以验证。

(二)调节效应分析

表4汇报了交通可达性对农村电商物流发展与农产品流通效率关系的影响。列(1)-(3)结果显示,调节变量Trac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负,且均达到了1%的显著性水平,说明交通可达性促进了农产品流通效率。另外,交互项Rrec*Trac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负,说明随着交通可达性的提升,农村电商物流发展对农产品流通效率的促进作用更为明显。原因在于,交通条件的改善为农村电商物流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基础支撑,促进了农产品流通效率的显著提升。表现为:第一,农村电商物流依赖于高效的交通运输系统,当交通可达性增强时,农产品的运输时间缩短,损耗减少,从而显著提高了流通效率。第二,便捷的交通条件使得农村电商物流能够更容易地接入更广阔的市场,扩大农产品的销售范围,这有助于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并促进流通效率的提升。假设H2得以验证。

(三)稳健性检验

本文还采用以下敏感性测试,具体如下。第一,替换解释变量。本文采用DEA非前沿分析方法,以农产品经营性收入利润率作为产出指标,以土地禀赋、人力资本和固定资产三个变量作为投入指标,然后采用数据包络分析软件Deap2.1进行具体测度,所得的效率值即为农产品流通效率。第二,替换调节变量。本文以各个城市到省会及以上城市(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的最短距离测算时间可达性,并以此作为交通可达性的量化指标,重新代入模型。第三,考虑到农村电商物流具有一定的时滞性和不确定性,其对农产品流通效率的影响可能不会当前就表现出来,为此本文将农产品流通效率提前1和2期,使用t+1和t+2的农产品流通效率进行再次检验。未汇报的结果显示,研究结论保持不变。

  

表3 基准回归检验结果  下载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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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示p<0.1,**表示p<0.05,***表示p<0.01;括号为t值,下同。

  

表4 调节效应检验结果  下载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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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机制检验实证结果  下载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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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作用机制分析

本文认为农村电商物流的兴起与发展,不仅仅是传统农产品流通模式的一种简单替代或升级,它更代表着农产品流通领域的一次深刻变革。而此变革的核心在于数字化技术的广泛应用,如流通信息的数字化、物流过程的数字化以及支付结算的数字化,这些从根本上改变了农产品流通的成本、速度等,从而提高了农产品流通效率。总之,农村电商物流发展主要通过提高流通数字化水平进而对农产品流通效率产生促进作用。为检验以上路径,本文拟参照牛志伟等(2023)的设计思路,通过设计四段式中介效应模型进行检验,结合模型(1),构建模型(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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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模型(3)-(5)中,中介变量Dig为流通数字化,本文参考杨水根和王吉(2023)的思路,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邮政通信发展、数字化发展以及流通业发展四个维度构建流通数字化的指标体系,并采用熵值法将上述指标拟合,所得终值即为所求。其他变量与模型(1)一致。

表5中的第(1)-(3)列汇报了流通数字化这一中介路径的检验结果。第(1)列显示,被解释变量Rrec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说明农村电商物流能提升流通数字化水平。列(2)(3)显示,Dig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说明流通数字化水平能够促进农产品流通效率;Rrec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且较相对应的表3的列(3),t值和回归系数有所降低。这些结果表明,流通数字化的中介效应成立。如上所述,农村电商物流在运营过程中广泛应用了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引入先进信息技术、优化信息处理和决策流程、整合供应链资源等方式,推动了农产品流通的数字化进程。而物流数字化提高了流通效率、降低了流通成本,从而显著提升了农产品流通效率。

启示

第一,本文发现传统的农产品流通模式存在诸多弊端,如信息不对称、流通环节多、损耗大等问题,而农村电商物流的发展能够缓解以上弊端,从而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对此,相关部门可探索新的流通模式,如直供直销、农超对接等,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流通效率。而且,农村电商物流不应仅停留在流通环节,还应向上游延伸,与生产环节紧密结合,通过定制化物流服务、供应链金融等手段,深化与农产品生产者的合作,实现生产与流通的高效对接。此外,物流数字化水平是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的关键因素,应积极推动农村电商物流的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优化物流流程,提高农产品流通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第二,鉴于交通可达性对农村电商物流及农产品流通效率的积极影响,政府和企业应进一步加大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包括道路、桥梁、隧道以及与之配套的交通管理系统,确保农产品能够快速、安全地从生产地运输到消费地,从而推动农村电商和农产品流通的发展。而且,物流节点是农产品流通的关键环节,因此在提升整体交通可达性的同时,需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打造高效、便捷的物流节点网络,规划出更加高效、经济的配送路径,以此减少运输时间和成本,进而提高农产品的流通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