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物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物流运输所排放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质,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同时大量物流运输所需的能源消耗和资源浪费进一步加剧了环境压力。因此,如何在物流业高速发展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成为了我国物流业发展中的重要课题。与此同时,随着全球经济快速发展,政府和社会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度不断提高,环境法规也越来越严格。在这种情况下,物流业需要积极应对环境规制的挑战,并通过采取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和行动来提高企业的绩效。物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绩效包括经济、环境和社会三个方面,即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注重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的履行。在现有研究当中,绝大多数学者都证实环境规制具有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化经营管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
环境规制是政府为保护环境,以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来控制和管理环境污染、优化资源利用的行为(
H1:环境规制对物流企业可持续发展绩效能够产生积极影响。
绿色技术创新是指企业在保护环境、节能减排、资源利用等方面,通过技术手段进行的创新和发展,这种技术创新包括但不限于可再生能源技术、环保工程技术、循环经济技术等,其发展和应用能够减少碳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从而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双赢。随着全球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物流业也在积极探索绿色技术创新,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H2:环境规制对物流企业绿色技术创新能够产生积极影响。
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物流企业开始采用绿色技术来减轻其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这些技术不仅可以减少企业的能源消耗,还可以降低企业的成本(
H3:绿色技术创新在环境规制与物流企业可持续发展绩效之间发挥中介作用。
本文研究样本为我国A股上市物流企业,样本期间为2017-2021年,剔除数据缺失较多的上市公司,最终得到42家企业数据,数据通过WIND、CSMAR和CNRDS等数据库计算获得。此外,本文所使用的区域数据来源于地级市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等。部分企业和省市某些年份存在的少量数据缺失,使用线性插值法进行数据补充,为保证估计结果的准确性,本研究对所有变量取自然对数。
被解释变量:企业可持续发展绩效(EWS)。参照
解释变量:环境规制(ER)。对地级市政府工作报告进行整理,提取工作报告中“环境”“减排”“绿色”等有关词汇,计算绿色环保词汇在工作报告全文中出现的比例作为地区环境规制强度的测度指标(
中介变量:绿色技术创新(GTI)。参考
控制变量:第一,科技创新环境(TIE)。对于企业而言,环境是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因素,科技创新氛围越好,该地域的创新意愿则越强,本文将科技支出/财政总支出作为衡量指标。第二,市场竞争程度(MC)。适当的市场竞争可以刺激物流企业采取技术创新行为,反之,不良市场竞争容易引发恶意竞争,本次研究采用赫芬达尔指数取对数的绝对值。第三,对外开放程度(OPEN)。若对外开放程度越高,那么地区及企业对于创新行为的包容度更高、信息共享性越强,从而进一步刺激物流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本文将进出口总额/地区生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第四,经济发展程度(EGDP)。社会整体发展水平对于物流企业的创新积极性会产生重要影响,经济发展程度越高,物流企业主动参与环境治理、推动绿色创新的积极性就越高,本文采用地区国内生产总值作为衡量指标。
为验证假设,本文构建了如下检验模型。模型(1)主要验证环境规制对物流企业可持续发展绩效的影响;模型(2)主要验证环境规制对物流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模型(3)主要验证绿色技术创新在环境规制与物流企业可持续发展绩效中间是否发挥中介作用。在下列模型中,ER、GTI、EWS分别表示环境规制、绿色技术创新、物流企业可持续发展绩效;TIE、MC、OPEN、EGDP分别表示科技创新环境、市场竞争程度、对外开放程度、经济发展程度;β、γ、δ为常数项和回归系数,ε为残差项。
本研究对上述被解释变量、解释变量以及控制变量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及相关性分析,结果见表1。表1结果显示,环境规制、绿色技术创新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绩效之间均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初步证据表明假设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因此可以进行回归分析。
本文对面板数据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具体假设检验过程如下:首先,检验环境规制与物流企业可持续发展绩效的关系。M4显示,环境规制(ER)对物流企业可持续发展绩效(EWS)的影响系数为0.847(p<1%),说明环境规制有利于提升物流企业可持续发展绩效,因此假设1通过验证。其次,检验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的关系。M2显示,环境规制(ER)与绿色技术创新(GTI)间的影响系数为0.064(p<5%),说明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创新产生了正向激励作用,假设2通过验证。最后,检验环境规制、绿色技术创新与物流企业可持续发展绩效的关系。首先,M2结果满足了开展中介效应检验的第一个条件;其次,M5结果表明绿色技术创新(GTI)对物流企业可持续发展绩效(EWS)的影响系数为0.408(p<1%),说明绿色技术创新促进了物流企业可持续发展绩效的提升,满足了开展中介效应的第二个条件;最后,在M6中同时纳入环境规制(ER)与绿色技术创新(GTI),结果表明环境规制仍然对物流企业可持续发展绩效产生积极影响,影响系数为0.793(p<1%),但对比可知,环境规制的回归系数由0.847下降到0.793,说明绿色技术创新在环境规制与物流企业可持续发展绩效间发挥部分中介作用,假设3通过验证。
本研究借鉴徐佳和崔静波(2020)的研究,以绿色发明专利数量加一取自然对数,衡量绿色技术创新水平并进行稳健性检验。表3结果显示,环境规制对物流企业可持续发展绩效有显著正向影响作用,绿色技术创新在环境规制与物流企业可持续发展绩效之间发挥部分中介作用。此外,采用双元绩效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绩效的替代变量以及选取子样本回归等方式进一步验证稳健性,结果均无显著变化,证明结论具有稳健性。
本文以2017-2021年我国42家A股上市物流公司为例,验证绿色技术创新在环境规制与物流企业可持续发展绩效之间的作用机制,得出以下结论:环境规制对物流企业可持续发展绩效能产生显著正向影响。环境规制的实施可以促进物流企业提高环保意识,进而采取绿色、低碳的经营方式,提升可持续发展绩效;环境规制对物流企业绿色技术创新能产生显著正向影响。环境规制的实施使得物流企业更加重视绿色技术创新,以及加大对相关资源的投入;绿色技术创新在环境规制与物流企业可持续发展绩效中发挥中介作用。在环境规制的各项政策下,物流企业必须采用更加环保、高效的方式来满足监管要求,即物流企业会进一步加大对绿色技术创新的投入。而绿色技术的应用有助于提高物流企业运营效率、美化物流企业品牌形象,进而提高其可持续发展绩效。
一方面,物流产业的发展存在一定的地区差异,政府应当从宏观角度进行资源倾斜,进一步扩散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进而促进各地区物流产业的协调发展。同时,通过低碳转型补贴、绿色金融支持等方式保护企业,降低创新风险,提升技术创新意愿。另一方面,政府应当组建专业化的环境规制执行队伍,加大督察,制定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规范物流市场秩序,从而确保环境规制能够有效实施。
一方面,着重培养绿色创新人才。物流企业应当构建起自身人才团队,配合地方政府的人才政策,打造绿色创新人才团队,引领企业的绿色化发展。同时,企业应当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搭建起人才培养、输送平台。另一方面,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动物流管理升级。物流企业应改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与创新主体的合作,推动成果落实,进而实现物流运作的精细化和高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