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促进药品现代物流发展的意见》[1]和《关于贯彻执行〈关于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促进药品现代物流发展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2],开始了全国药品现代物流试点。自此,药品经营企业和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高了对加强和发展药品现代物流的认识,充分认识到发展药品现代物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药品现代物流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促进了医药商业的现代化,使得药品流通领域得到了跨越式的发展。
药品现代物流是药品流通领域与现代物流相融合的产物。现代物流泛指原材料、产成品从起点至终点及相关信息有效流动的全过程。它将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信息等方面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供应链,为用户提供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性服务[3],其任务是尽可能降低物流的总成本。
药品现代物流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采用自动化仓储设备、技术,通过降低药品物流运营成本,能够提高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从而实现药品物流管理和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信息化以及智能化。
相较于传统药品经营企业的普通仓库与人工分拣操作,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多设置自动仓库或者高架仓库存储系统,配备拣选、自动输送、自动分拣、条码扫描或电子标签等设施设备,通过仓储作业控制系统控制,采用条形码扫描或者无线射频等识别技术,实现各作业环节自动、连续的物流传送,实现仓储操作的自动化。
传统药品经营企业信息化程度较低,仅能满足基本的可追溯性,且部分环节并未实现数据的完全对接,而药品现代物流企业配置的仓储管理控制系统与设施设备可实现实时数据对接,通过电子数据交换平台可与储运委托方的计算机管理系统甚至集团内部的生产企业实现数据的有效对接,支持物流作业数据在委托双方之间、上下游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传统药品经营企业的管理往往略显碎片化,各模块之间是孤立的,缺乏有效的联系,而药品现代物流企业以计算机管理系统为媒介,将设备、人员、货物、资金有机地串联在一起,储运的各个环节相互联系,形成整体的系统,以整体的观念进行储运管理。
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往往可以形成规模优势,这一点多体现在仓库的面积或容积上,例如《山东省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实施标准》[4]中规定药品现代物流企业的仓储区域建筑面积不少于10 000 m2,《上海市药品现代物流指导意见(试行)》[5]中规定,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其仓库储存区整体建筑面积不少于10 000 m2或容积不少于50 000 m3。药品出入库量达到一定的规模是实现成本降低与效率最大化的前提。
药品现代物流企业的集约化体现在物流各环节在计算机系统上的集约,药品入库验收、上架、分拣、养护、出库复核、药品运输、配送等作业管理,甚至往上延伸至供货方,往下延伸至购货方,如果企业同时包括生产环节,也可以将生产环节一并连接起来,实现药品全生命周期、全链条可追溯的集约化管理。
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在设备上的配置更加先进,储运各环节多通过自动化的设备完成,减少了人员的工作量,储运的过程中进行都是标准化操作和流程化作业;减少了不必要的人工干预,只在流程前端和后端进行辅助化的作业;减少了工作中的人为误差,让整个过程更加精准。
强大的计算机系统可覆盖企业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配送各环节以及经营全过程,使得整个物流链全程可追溯。自动仓库或高架仓库存储系统、拣选作业系统、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库区视频监控系统、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等成为了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实现信息化的有力工具,甚至很可能在不远的将来,实现物流过程的全程无纸化、无人化。
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可利用计算机做出最佳配置,例如货位的分配、库存数量的设定,这些工作对人脑来说比较复杂,但对于计算机而言非常简单,通过计算机的这些“简单”操作,可以让企业最大程度地节约成本。假如企业实现了多仓联动,计算机也可以规划出最优的货物区域配置,计算出最佳的运输路线,全盘考虑如何降低整个物流网络的运营成本,提质增效,使得效益最大化。
配套法规往往在新业态的出现后一段时间才能出台,药品现代物流也是如此。目前,很多省份都制订了各自省份的现代物流标准,有些省份还出台了鼓励措施,但标准没有统一,各省标准差别比较大,而且很多不适应药品现代物流现状的法规仍然没有得到修订。虽然法规的修订需要一定的时间,也需要在实践和发展中探索,但不可否认的是一些滞后的法规制约了现代物流的发展。
相较于药品零售企业,药品批发企业的规范化程度普遍较高,但仍存在不符合规范之处,尤其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ood supply practice,GSP)条款中的一些要求,理解不到位,导致经营活动中的操作不合规,而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对操作的合规化与标准化要求较高,很多批发企业达不到要求,对于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就更加难以实施了。与此同时,监管力量的不足和专业化程度不够也日益显现[6],缺乏高效的监管也不利于企业的规范化发展。
药品现代物流企业的起步要晚于国内一些专业的物流企业。1995年,国内贸易部《关于进一步推动商业、物资储运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中提出,要加快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加速储运业向现代物流业发展[7],一些传统的专业化物流企业便开始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药品领域的全国试点尚未启动,此时虽有个别大型医药公司开始探索现代物流,但药品流通企业大多还停留在传统的储运业范畴[8]。
“两票制”实施之前,药品流通环节多,交易渠道复杂,药品从生产厂家到达使用单位能经历多达6~7个经营环节。“两票制”实施以后,虽然中间环节有所减少,但产业集中度仍然不高[9],2019年国内前三位药品批发企业所占市场份额为40.1%,前三位药品零售企业所占市场份额为8.4%,而同期美国的数据为92%和53.7%[10],可见国内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和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国内小企业较多,业务量小,集中度与规模化都不够,不利于大规模机械化作业,因而也不利于药品现代物流的发展。
开办药品现代物流企业,要求有足够规模的仓库,例如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的不少于10 000 m2[4];要有先进的仓储设施设备与软件系统,如自动化的拣选系统;不仅如此,对人员的素质也有较高要求,不仅需要专门的物流专业人员,也需要仓储人员严格规范操作,质量管理人员能履行好指导和监督职责。因此,企业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才能达到这些标准。企业开办好以后,如果经营得好,现代物流可以极大地提高作业效率,但如果经营得不好,企业由于承接业务不足,导致自动化设备闲置,仓库空置,既无法收回前期的巨大投入,也没有有效地利用现代物流的优势,造成了资源的浪费,现代物流反而会成为企业继续发展的巨大阻碍。
高水平的药品现代物流应是能形成网络系统的,根据储运的需要,合理配置储存点,规划最优配送路径,如此方能发挥出智能物流的优势,提高药品流通的效率,增加企业效益。近年,虽然企业异地设置分仓、成立子公司的行为越来越多,但多数都各自为政,没有形成统一调配的一体化储运系统,更多的是在现代物流仓库内部实行自动化作业,虽然在仓库内部节约了人力,提高了效率,但在跨地域流通方面仍有待发展提高,未形成多仓协同的物流网络,现代物流的优势没能更好地发挥出来。
药品现代物流是现代物流业和药品经营业的有机结合,需要企业中有既熟悉现代物流,又懂药品经营的人员,而现在市场上缺乏药品现代物流人才,作为药品流通领域的新兴业态,药品现代物流需要在一步步的实践中培养这方面人才。药品现代物流的智能化要求企业中也要有专门的信息化人才,对企业现代化的仓储设施设备和整个的软件系统都能熟练操作,甚至能对这些硬件和软件进行必要的升级和改进,无疑,这方面的人才也是急缺的。
行业的良性发展需要法律法规为其保驾护航,配套的法律法规能给予药品现代物流企业有益的指导,也能让后来者有法律依据可循,有统一的标准可以参照,不再是摸着石头过河,进而加快企业的发展速度。配套的法律法规还能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防止不法行为的出现,提前堵好法规漏洞。因此,监管部门需要加强调研,认真研究药品现代物流业态,在各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订药品现代物流标准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的现代物流许可办法;钻研国外大型药品现代物流企业的发展案例,结合本土企业发展情况,形成可以借鉴的指导性文件,如增加GSP指导原则中的药品现代物流附录;又如认真研究现有规范,结合质量控制要求,修订与现代物流实际操作不匹配的规定(如收货与验收环节、自动化立体仓库中药品的养护操作等),尽早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形成可以遵循的统一制度,促进行业有序发展。
企业在快速发展中更多的是追求利益最大化,往往忽略经营行为或者仓储操作的规范化,进而滋生出一些违规行为。然而,药品现代物流本就缺乏配套法律法规,这便使得监管的实施比较困难,如果这些法律法规的漏洞被不法分子利用,将会对行业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所以,不仅企业要加强自身管理,规范运营,规范操作,定期开展内审和风险自查,实现内部纠偏,监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探索建立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及检查分局区域化监管模式,结合市场发展深耕监管领域;着力发展老带新、传帮带,培养年轻监管力量;同时结合工作多开展面向基层监管人员和企业的业务培训,助力产业发展;提高监管覆盖面,采取“高风险企业重点检查”+“紧跟线索有因检查”+“X年全覆盖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督检查频次;制定具体的后处置措施,在监管过程中加以引导,规范企业各操作环节,使整个行业的发展更加合规。
行业发展需要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引导,企业的发展需要依照怎样的模式,怎样实现更高的效益,不仅企业自身需要考虑,政府和监管部门也应从多角度给予指导,尤其在企业由传统业态向现代物流转变的过程,若辅以监管部门的有益引导,一定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方面,企业要与监管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让监管部门了解企业发展的瓶颈,向监管方咨询现代化发展的既有经验,咨询升级业态时遇到的设施设备的更新、计算机系统的升级迭代、合规化操作与现代化设备的匹配、操作流程的优化等实际问题;另一方面,政府和监管部门也应主动服务企业,如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开展的“企业公众开放日”“服务面对面,发展手牵手”“我的业务我来讲”等活动,将服务靠前,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提供业务培训;还要走出去了解市场,学习其他行业如阿里巴巴、京东等大型电商物流龙头企业的先进经验,努力促成企企对接,为产业升级架桥铺路,促进行业发展现代化。
由于历史原因,药品流通行业中分布着很多中小企业,大型企业在市场上尚不占据垄断地位,行业集中度低,导致药品现代物流很难发挥出优势。因而一方面,要鼓励现有大型集团开办子公司,在集团内部发挥现代物流的智能化、协同化作业优势,提高整体效率。另一方面,鼓励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形成新的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发挥各自优势,提高仓储利用率,抱团发展,寻求稳定的盈利模式,争取更大的经济效益。成立后的现代物流企业,要不断增加业务规模,承接委托储存配送业务,提升业务体量,强化集成作业,加快药品周转率,降低相对经营成本,更有利于企业做大做强。
药品现代物流的实现需要信息化支撑,现代物流设施设备也需要强大的信息系统来支配,这就要求药品经营企业主动对接物流设备企业、计算机业务系统企业,共同开发契合药品经营企业运营状况的信息化系统,通过技术改造的手段提升信息化水平,降低物理门槛,减少投入,比如重型立体货架加装自动堆垛机,改造立体仓库等,从而更好地助力仓储设备升级。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对现有系统也要不断优化升级,提高信息化率,全面实现物流与信息流的同步,避免出现配送信息滞后、采购流程倒挂等问题,最大程度地满足合规化操作的需求,真正实现全程同步,从而实现全面信息化。
药品现代物流要想发挥出其优势,势必要实现网络化,形不成网络的现代物流只能是停留在仓库内的现代物流,难以在配送上发挥其强大的作用。药品现代物流企业通过在各地设立配送中心,实现区域性甚至全国性多仓协同,通过信息化系统的智能管理,统筹协调药品调配,规划配送路线,达到效率最大化。这个配送中心可以是分公司的形式,也可以是分仓的形式,甚至还能是组成一个联合体的企业联盟,抑或是集团公司,其关键在于需要由一套统一的系统统筹调配,在业务范围内织起一张物流网,才能发挥出协同的效果。例如,某区域总公司将各分公司仓库取消,并入区域总公司,形成多仓协同,不仅实现了业务的集中,也通过就近发货大大降低了物流运输成本。再如,某大型集团公司积极探索集团内直调业务,省略药品在经营公司的周转,药品直接由生产企业发往下游客户,节省了时间空间和人力物力,充分体现了网络化的优势。
产业发展需要人才,每个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专业化人才的贡献。正所谓“术业有专攻”,药品现代物流企业有很高的专业门槛,企业的发展需要熟悉物流、药品经营、计算机系统的人员参与企业的管理和运营,行业、大专院校、监管系统都有义务着力培养这方面人才。行业中,大型现代物流企业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从实际工作中培养现代物流专业人才,用先进的经营和管理理念引领整个行业的发展;院校里,教师应深入企业一线观摩检查业务和企业的日常操作,学生应多进行实战模拟和企业实训,让理论在实践中得以检验和修正;监管部门应结合市场发展和一线调研,总结现代物流经验,通过举办面向企业的专业化培训,站在监管的高度,普及现代物流知识。由此,通过各方发力,补足市场上的人才短缺,才能更好地促进行业的发展。
从2005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指导文件、开展全国药品现代物流试点至今,现代物流在药品流通领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仍未走在发展的最前列,出现的能覆盖全国网络的药品现代物流企业不多,部分药品现代物流企业的现代化程度不高,还需要进一步发展,形成行业内的成熟模式。药品监管部门也应该深入行业内部,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更好地促进药品现代物流企业以技术促发展,以发展反哺产业,实现正反馈,将现代物流的优势转化为自身的利润,促进行业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