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数字化转型的不断深入,数字经济已成为推动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尽管我国数字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产业和政策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不同地区之间物流水平存在较大差异,这也制约了物流行业在我国整体协同发展和产业布局。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建立安全高效共享的数字物流体系,也称“第五方物流”,指将数字技术融入物流全流程并支持整个供应链,形成系统者、优化者、组织者、高效者、协同者、服务者的宏观物流服务体系。因此,进一步提升我国数字物流发展水平发展成为当下研究热点。
从现有文献分析来看,
首先根据学术界关于数字物流的内涵及定义,并结合高质量发展以公平性、持续性和共同性凝练出具有共识的二级层面指标,主要包含创新发展、结构升级、绿色高效、对外拓展及环境共享五个层面。其次,结合相关政策内容在二级层面指标下遴选出21个三级指标。最后,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和易获取性,最终选取有代表性的指标体系,详见表1。选取我国30省市区(剔除港澳台地区、西藏地区)2011-2021年面板数据,取值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信息产业统计年鉴》《中国物流统计年鉴》《中国第三产业统计年鉴》,其中交通运输业在研科研项目数以交通运输部每年公布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为准。
本文基于传统基尼系数和泰尔指数,采用Dagum基尼系数及其分解法估计我国数字物流发展水平及区域异质性,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式(1)中,i表示研究省域,k表示区域数,n表示整体省份数,h表示区域内省域数,G表示我国数字物流发展水平整体异质性,yij表示区域j中省域i的数字物流发展水平,u表示数字物流发展水平均值,进一步分解区域内系数(Gw)、区域间系数(Gnb)和超密度系数(Gt),即G=Gw+Gnb+Gt,公式如下:
首先,本文测度我国2011-2021年整体和区域层面结果如图1所示。从整体层面来看,2011-2021年我国数字物流发展水平整体呈波动增长,从2011年的0.187上升至2021年的0.230,年增长率达0.390%。从各区域层面来看,我国数字物流发展水平呈“自东向西”依次减弱趋势,其中东部地区数字物流发展水平显著高于我国整体数字物流发展水平,而中、西部数字物流发展水平低于我国整体数字物流发展水平。
为更清晰地判断各省域数字物流发展水平异质性,本文进一步细致测度我国各省域数字物流发展水平,如表2所示,可以看出2011-2021年我国各省域数字物流发展水平排名前五的省份分别为广东省、江苏省、北京市、浙江省、山东省,其均值分别为0.686、0.540、0.444、0.361、0.304,省域数字物流发展水平较低的省份为甘肃省、新疆自治区、青海省、宁夏自治区、贵州省,其均值分别为0.095、0.091、0.089、0.084、0.080。由此可见,我国省域数字物流高水平多集中于东部地区,西部地区数字物流发展水平整体发展较弱。
本文继续通过Dagum基尼系数对我国数字物流发展水平区域内和区域间异质性来源进行分解,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具体来看,2011-2021年我国数字物流发展水平总体基尼系数均值为0.344,其中2012年数字物流发展水平总体基尼系数最大值为0.380,2018年数字物流发展水平总体基尼系数最小为0.301,说明我国数字物流发展水平在2012年整体异质性较大,在2018年整体异质性较小。从区域间异质性分析来看,2011-2021年我国数字物流发展水平区域间异质性均值为0.249,从2011年的0.282下降至2021年的0.237,说明我国数字物流发展水平区域间差距逐步缩小,中、西部地区逐步向东部地区追赶。整体分析发现,在样本期内我国数字物流发展水平区域内异质性贡献率、区域间异质性贡献率及超密度贡献率均值分别为23.70%、71.80%、4.50%,说明区域间异质性是整体异质性的主要来源。
进一步分析我国数字物流发展水平按区域内和区域间异质性情况,详见表4,从数字物流发展水平区域内异质性来看,东部、中部及西部地区区域内差值均值分别为0.292、0.138、0.137,从各区域内异质性趋势变化来看,东部地区数字物流发展水平区域内异质性呈先减后增的趋势,而中、西部地区数字物流发展水平区域内异质性呈先减后增再减的趋势。从区域间异质性分析来看,我国数字物流发展水平东部与中部、东部与西部、中部与西部区域间异质性均值分别为0.407、0.489、0.175,可以看出东部与西部地区数字物流发展水平区域间异质性最大,东部与中部区域间异质性次之,中部与西部区域间异质性最小。
本文分别借鉴σ与β收敛模型,进一步探究我国数字物流发展水平区域异质性变化的收敛性,首先通过变异系数测定是否存在σ收敛趋势,详见图2,可以看出从整体层面来看,在2011-2012年和2020-2021年我国数字物流发展水平变异系数有上升趋势,故说明不存在σ收敛特征,而2012-2019年我国数字物流发展水平变异系数逐年递减,说明存在σ收敛趋势,表明样本期内我国数字物流发展水平差距呈逐步缩小态势。从区域层面来看,东部地区数字物流发展水平变异系数基本保持在0.60上下,说明东部地区数字物流发展水平异质性相对稳定;中部地区数字物流在2011-2013年和2018-2021年呈发散趋势,而在2013-2018年期间存在σ收敛趋势;西部地区在2011-2017年存在σ收敛趋势。总体来看,我国整体及各地区受到经济等要素影响,数字物流发展水平收敛趋势逐步削弱,且不同地区间存在不连续性。
注:*、**、***分别表示在0.1、0.05、0.01水平下显著。
为进一步分析绝对收敛特征,本文采用β收敛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可以看出我国及东中、西部地区β收敛系数均显著为负,说明我国及三大地区数字物流发展水平存在显著的β收敛趋势,在不考虑经济、资源要素下随着时间递进,我国及各区域数字物流发展水平将逐步实现同一稳定趋势。从收敛速度结果来看,中部地区收敛系数影响最大,东部地区收敛系数影响次之,西部地区收敛影响系数最小,推测中部地区数字物流发展水平相较于其他地区先趋于稳定趋势。
本文研究发现,我国数字物流发展水平整体呈波动增长且呈“自东向西”依次减弱趋势;在样本期内我国数字物流发展水平区域内异质性贡献率、区域间异质性贡献率及超密度贡献率均值分别为23.70%、71.80%、4.50%,说明区域间异质性是整体异质性的主要来源。从区域间异质性分析来看,东部与西部区域间数字物流发展水平异质性最大,东部与中部区域间异质性次之,中部与西部区域间异质性最小。从收敛性分析来看,我国及三大地区数字物流发展水平收敛趋势逐步削弱,且不同地区间存在不连续性,收敛速度结果呈中部地区收敛系数影响最大,东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最小的发展格局。为进一步推动我国数字物流发展水平发展,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部门应加大对数字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特别是在西部地区加快建设物流园区、完善交通运输网络、推广信息技术应用等投入。同时,还应鼓励数字物流企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企业进行合作,共同打造数字物流服务平台,提升数字物流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是,鼓励跨区域合作,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数字物流企业进行跨区域合作。促进数字物流资源的共享和互联互通,推动数字物流行业的良性竞争和资源优化配置。此外,相关部门还可以引导数字物流企业参与数字化贸易试点,积极拓展国际市场,提升数字物流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三是,加强人才培养。相关部门应建立数字物流领域的人才培养机制,引导数字物流企业加强人才培养工作。鼓励数字物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同推进数字物流领域相关科研项目的开展,为优秀人才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和晋升空间。